
充分認識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作用,進一步防治、保護和改善湟水流域生態環境,加快湟水流域各類基礎設施和社會公共事業建設,努力實現“水清、流暢、岸綠、景美”的流域治理目標。
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,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、機構依法管理和監督,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,承擔社會責任,對出資人負責。
(一)堅持依法經營誠實守信。
(二)不斷提高持續盈利能力。
(三)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。
(四)推進技術進步。
(五)保障生產安全。
(六)維護職工合法權益。
(七)參與社會公益事業。
(八)建立和完善履行社會責任的體制機制。
(九)加強黨組織對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領導。